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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法院“诉源直通车”停靠西城律协站

来源:协会资讯        2020-03-26

       20203月24日上午10点,西城法院的“诉源直通车”普法讲堂第三期,直接来到了西城律协站。司法服务是深化服务营商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而法官和律师又是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人。以深化营商服务环境、积极应对疫情为主题的这一期“诉源直通车”,又传达出什么亮点、回答了律师们哪些提问呢?没来得及参加的律师们一起来围观一下吧。

主题一:西城法院深化服务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1、深化服务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 有哪些内容?

解答:

良好的营商环境评价能够刺激内外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西城法院以深化服务营商环境为契机,着力提高审判质效、优化诉讼流程、完善诉讼服务,促进了审判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首先,目前,所有商事案件均可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进行在线立案。具体途径为:

一、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进行注册并登录。点击“网上立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提交立案申请。

二、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按照提示要求进行身份验证,填写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信息,提交电子诉讼材料,完成微信立案。

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进行立案审查,并以短信方式告知立案审查结果。

其次,在立案阶段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调解意愿组织前端调解工作,由多元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转入速裁或后端审判,并设置了多元调解转速裁机制以及速裁转精审机制,确保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再次,西城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措施。根据改革文件精神和市高院“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制定了开展西城法院繁简分流工作试点办法。具体包括:(1)在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方面,健全特邀调解制度,合理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2)在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方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5-10万元的,法官应就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

3)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方面,明确了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需要公告送达或鉴定评估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4)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方面,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部分民事案件。

5)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方面,明确诉讼参与人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在线完成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生效标准。

6)另外,在集约送达,完善经济程序和信访机制,建立配套执行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2、在压缩商事案件审理时间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解答:尽管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法院通过三个方面的努力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一是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提高庭审一次成功率。二是控制延期开庭的次数,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一次。三是对于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商事案件,提倡当庭宣判,压缩案件庭后审理环节周期。

3、在审判环节对深化服务营商环境的新举措?

解答:(1)在送达环节,法院开通了集约送达平台,支持电子送达、法院专递送达、委托送达、公证参与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包括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年报系统预留电子送达地址依法规范使用、构建外来流动人口地址信息共享机制,协调市工商联,提供会员企业有效电子送达地址,协调贸仲、北仲以充实完善全市法院送达地址库。法院民三庭指定为电子送达改革试点庭室,在商事案件中优先适用电子送达。

2)鉴定阶段,法院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开发了对外委托一体化平台,强化了对鉴定评估重要节点的监督。原则上,鉴定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估工作。

3)在执行阶段,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加大在线查控财产力度,将银行理财产品、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动产信息等纳入查控系统,实现银行存款、不动产、股权等多种财产形式的在线查控。二是对需要变价的财产,原则上采取网拍方式,按照财产分类处置原则,实现小件动产快速定价、快速网拍,缩短处置周期。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财产处置关键节点的线上监管,实时督办。三是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手段,做到限制消费措施应限尽限,限制出境措施应控尽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纳尽纳,依法适用罚款、拘留措施,追究拒执罪公诉、自诉并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主题二:关于疫情期间给审判工作的影响

1、疫情期间对于案件谈话、庭审工作有哪些影响?

解答:突如其来的疫情对审判给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妥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各项工作,法院将线下诉讼活动全面转至线上,引导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调解、开庭、执行,将符合在线庭审条件的案件全部通过“北京云法庭”开庭审理。

       2月18日,还启动了院长互联网办案示范周,党组成员带头采用网络方式开展诉讼服务、在线庭审、网络执行等各项审判工作,推动全院审判方式的快速转变。2月3日至3月20日间,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组织开庭、谈话2200余次,占比率位列全市法院第四。

2、疫情期间如何开具案件生效证明?

解答:在疫情期间,法院执行局指定专人负责生效裁判文书的审查工作,与审判庭进行对接。可以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开具生效证明的申请,法官开好生效证明后,将直接交给执行局,在立执行案件的时候就不需要交生效证明了。

3、简案快审,如何保证审理质量?

:简案快办的同时着力加强商事案件速裁审判团队建设,及时总结归纳类案审理规范、业务难点、典型案例,保持前后端案件裁判标准一致,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在疫情期间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将专业法官会议由线下转至线上召开,向法官或合议庭及时提供专业参考意见,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统一新类型案件共性问题裁判尺度。

4、疫情对商事纠纷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解答: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在资金周转方面,一旦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限,回款难度增大、对外付款压力加大,面临无法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还可能形成三角债。在货物供应方面,会出现因生产迟延或者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等导致产能不足,无法完成供货义务。在销售方面,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其他有些商品可能出现货物积压、价格下跌,可能引发交付迟延、交付不能或者对方企业违约拒收的情况。

这些问题将可能引发一定数量的合同违约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还有可能导致对赌协议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纠纷等商事纠纷呈现增长态势。

       对此,法院提出两点防范建议:一是加强沟通联络,争取协商解决争议。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本着审慎与诚信原则,理性磋商;出现履约障碍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对方,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自身的赔偿风险;形成纠纷时,应以合同目的为共识,友好协商替代性解决方案,尽量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二是加强取证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履约纠纷形成后,企业应加强证据收集意识,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因举证不充分陷入被动局面。包括重点收集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记录,如涉及电子证据必须留存原始载体;收集政府采取的管控措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文件;收集支出成本、缔约费用等付款凭证。

       在案件审理方面,法院将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运用调解方式促成合同双方重新磋商,以达成合同目的为共识,尽量采取替代履行、协商部分解除合同等方式,减少因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为中小微企业争取更长的付款时间,缓解生存压力。二是加强证据审查力度,准确认定违约责任以及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在个案中加强对相关证据的审查。三是加强类案研讨,统一同类案件裁判尺度。

5、在疫情期间,咨询诉讼、查询案件如何联系法院?

解答:(1)通过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按照界面提示进行操作。2)登陆西城家园APP“法院直通车”,由专人答复及时办理,有问必接、接诉即办。律师可以使用微律师平台办理线上诉讼服务事项。

3)拨打12368热线,根据语音提示,直通西城法院,获取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申诉信访等服务。

6、如何办理公告送达?

解答:有两种途径。1)如果是北京律师,可以登录北京审判信息网办理。2)自助办理公告途径: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报”公众号---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点击右下角“办公告” ---进入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点击右上自助公告办理---依次输入原告名称,被告名称,缴费人(原告)名称及法院信息等各项内容 ---上传公告图片,将法院的公告稿拍照上传---提交---回到人民法院公告微信办理平台,点击缴费,完成缴费即可。 

       短短的半个小时直播,信息量可真大呀!以上问题当中,有没有你所关注的内容?有没有解答你的疑问?让我们一起期待直通车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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