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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律师协会关于招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

2025-06-19


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诉前人民调解员结构,加强实习人员实践锻炼,促进法律共同体建设,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选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西城区律师协会现面向全区律师事务所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招募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员范围

取得市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专职实习)、在律师事务所参加实务训练2个月以上且剩余实习期可参加为期6个月的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选派人员确定后,除有特殊情况外,未经准许,不得无故退出;未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的,应合理预留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

 

二、工作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三、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 公道正派、诚实信用、认真勤勉、热心调解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4. 身体健康,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5. 本人自愿、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

 

四、工作职责与纪律

(一)工作职责

1. 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向前一步,向基层延伸,参与法院指派的诉源治理及基层治理工作。

2. 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接受法院委派,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3.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对可能引起治安、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或发现违法犯罪及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应当及时向委派调解部门、派驻诉源治理单位报告。

4. 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调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 做好调解案件相关卷宗材料的制作、归纳并上传系统。

6. 自觉接受法院的业务指导与工作任务指派,严格遵守院规院纪,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7.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纪律

1. 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廉洁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形象。

2. 调解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侮辱处罚当事人、泄露当事人隐私及商业秘密、吃请受礼、强迫违法调解、泄露调解过程或协议内容、虚假申报调解案件补贴等。

3. 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 参与同一案件调解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及翻译人员等。

5. 在任职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

6. 遵守区法院、区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应当遵守的纪律及行为规范。

 

五、工作待遇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补贴发放相关规定,对参与调解工作的实习人员给予相应案件补贴。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各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报名,填写《选派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连同实习人员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一并制作扫描件,发送至西城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xclxmsc@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

注:

1. 报名时先行提交材料扫描件,待协会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2. 报名咨询:孙律师13910517293 ,开律师18500207517


 

七、后续安排

1. 西城区律师协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会同区司法局、区法院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选派人员名单。

2. 确定选派人员后,将组织相关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选派人员需按照区法院的工作安排到岗开展调解工作,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4. 实习期满,区法院将对选派人员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作出书面鉴定,该鉴定将作为实习考核的重要参考。

 

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人员高度重视此次招募活动,积极参与,共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附件:选派人员推荐表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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