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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律协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与实务影响”研讨会顺利召开

来源:协会资讯        2025-04-24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旨在规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布后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为深入把握《办法》对金融行业的深远影响,为《办法》的落地献言献策,2025年4月22日下午,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于北京西城区新盛大厦B座19层成功举办针对该《办法》的专题研讨会。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模式,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焕文、监事张璇、业指委主任李洪江等协会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特邀国融证券机构合规部负责人彭飞、朝阳律协家族办公室与财富管理业务研究会副主任马立文律师、西城律协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薛志宏律师、西城律协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委员桑士东律师、观韬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张海生律师等业界专家作主题发言。会议由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主任谭卫红主持,研究会成员及辖区执业律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



会议伊始,谭卫红主任介绍了与会嘉宾,阐明本次研讨会的核心目标:在《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通过深度解读《办法》核心条款及监管要求,分析和探讨《办法》对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实务影响,从而促进律师在该领域的专业交流和合作,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对金融立法建言献策。

在主题分享环节,国融证券机构合规部负责人彭飞先生率先进行《适当性管理在机构监管背景下的要点对比与各自优势借鉴》演讲,提出跨行业经验借鉴的创新路径。

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海生律师通过远程接入,全面解析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的政策逻辑与实践考量,并给出专业应对策略。

朝阳律协家族办公室与财富管理业务研究会副主任马立文律师则聚焦司法实践,结合典型案例系统解构金融产品销售纠纷中卖方机构的“适当性义务”,精准提炼“适当性义务”的核心内容。


针对财富管理领域热点,西城律协金融证券研究会委员桑士东律师结合“信托三分类”规定、新的行业政策以及服务信托的特点,提出《办法》可能给信托展业带来的影响。西城律协金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薛志宏律师探讨了适当性义务的司法实践,并给出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在自由研讨环节,谭卫红主任组织与会人员围绕《办法》核心条款展开讨论,线上线下参会律师踊跃建言,西城律协副会长孙焕文、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副主任胡曾铮、委员王海霞、陈行法、李明玥等律师就制度条款完善提出系列具有实操价值的意见及修订建议。

会后,西城律协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将系统整理会议成果,形成正式的书面专业建议呈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本次研讨会线上线下近40人参与,实现了跨区域的律师交流,搭建起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的三方对话平台,聚焦“投资者分类管理”“产品风险分级”“适当性义务履行”等关键条款,通过政策阐释、案例研讨与经验互鉴,共同为《办法》的平稳出台、落地提供来自业务一线的专业意见,为首都金融服务规范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西城区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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